評審作業 - 跨校網讀:初審評審學校評分操作說明
列印版
 
說明、
利用「評審作業:跨校網讀」可完成投稿作品之評分及名次公佈。操作流程為:
 
01.分區召集學校設定初審學校名單並分配評審作品數。
02.初審評審學校進行作品評分。
03.分區召集學校彙整所有評分結果後,復審公佈名次。
 
以下針對:2.初審評審學校進行作品評分。進行操作說明。
 
步驟一、
01.分區召集學校管理人登入中學生網站後,進入「後台管理專區」。
02.點選「評審作業:跨校網讀」。(如圖箭頭所示)



步驟二、
01.進入「評審管理:跨校網讀」畫面,點選「評審作品」欄位的「LOOK」字樣,可將所有評審作品表列出來(如步驟三畫面)



步驟三、
(瀏覽及列印作品)

點選步驟二畫面的「LOOK」字樣,將表列出該年級所有評審作品,包含「年級」、「序號」、「作品流水號」、「作品標題」、「初審學校一」、「評分」、「列印」、「重審」欄位,評審學校即可開始進行評分作業。
 
01.點選「作品標題」欄位的作品名稱,可將該篇作品開啟瀏覽。



02.如欲列印作品,可點勾選「列印」欄位後,按下網頁最下方的「已選擇文章列印版」,則所勾選的作品則自動開啟,可執行列印。





步驟四、
(儲存評分)
 
01.若已決定作品分數,請於該篇作品之「評分」欄位,點選下拉式分數選項(1-5分)進行評分。
02.評分完成後,請點選畫面最下方「儲存評分」。
03.點選「儲存評分」後,出現「分數已儲存」視窗,則電腦將完成的評分儲存(此分數為暫存狀態,仍可隨時修改)。





步驟五、
(公佈評分)

若評審學校已確定作品的評審分數(不會再進行修改),欲將評審分數公佈予分區召集學校。
 
01.於作品的「公佈評分」欄位,勾選「公佈」
02.點選網頁最下方的「公佈評分」



03.出現「評分一經公佈,則無法再作修改,確定要公佈」視窗,點選「確定」,則該作品之分數確定完成評分



步驟六、
(重審)
 
01.若作品的評分結果與另一所評審所校評分相差三分以上,則「重審」欄位將由「否」字樣,轉為「是」,則該篇作品將開啟重新評分。